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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多措并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19 09:01:51

近年来,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各环节的要求,秉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坚持“四举措”做好发展党员的培养教育、跟踪考察,切实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不断向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和新鲜血液,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是培先树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考察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在一个月内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考察和了解本人情况,将立场坚定、群众威信高、实绩突出、勇于担当的同志推选为入党积极分子,从源头上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二是坚持标准,做好发展对象确定工作。通过开展“七一”庆祝活动、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形式,利用典型宣传和表彰等时机,持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吸引力,引导先进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三是从严审查,做好接收预备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参加集中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的发展对象所在支部进行业务指导,督导相关党支部严格落实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无记名投票、党支部公示等关键程序。同时,对各党支部形成的有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安排专人对《中国共产党入党记录表》进行核对、发放及填写事项的重点指导。四是严格考察,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及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同时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考察,听取本人汇报,支部形成考察意见。预备期满前一周,提醒预备党员及时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局机关党委审批。(党办 明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