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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多举措提升绩效自评质效

发布时间:2024-07-30 09:59:47

近日,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采取“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第三方机构”三方联动、“现场+非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从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一致性等方面开展,抽取5个预算单位的5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进行重点复核,涉及资金1546.47万元。

一是强化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制度保障。2022年修订的《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晋市财绩效〔2022〕5号文件明确规定财政部门可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开展抽查复核。2024年7月下发《晋城市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复核的通知》,明确抽查复核对象、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内容,保证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是扩大绩效自评抽查复核范围。2024年从两方面着手开展绩效自评复核,不仅对重点评价的项目和部门整体由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时同步对其自评情况进行复核。同时根据单位自评得分情况另外选取部分项目组织开展自评复核。

三是落实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实施“财政+第三方机构+预算单位”三方联动的工作机制,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预算单位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参与方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及时沟通抽查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为高效率高质量开展抽查复核工作打好基础,确保抽查结果有理有据。

四是突出自评抽查复核结果应用。落实“反馈+整改+通报+应用”的结果反馈应用机制,做实绩效自评抽查复核结果应用文章,着力提升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将抽查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一对一”及时反馈给相关预算单位整改落实,并将抽查复核情况结果进行通报,推动预算单位优化管理、提升绩效。同时,将抽查复核结果作为下年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绩效科  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