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11-23 18:19:38
晋城市财政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财政法治机关建设作为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和依法理财的迫切需要,贯彻执行“四法三例”(《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坚持在法治下强化管理,在管理中完善制度,形成了“法治文化”为底蕴,“依法理财”为底色,“依法监督”为底气的具有晋城特色的财政法治工作格局。
一、落实传导责任,诠释财政依法理财法治文化的“底蕴”
制定出台“15+1”制度体系(即15项制度办法+1个清单),明确财政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和学法用法的目标责任。定期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和宣传工作汇报,定期带头组织专题学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督促局领导班子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领域的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多措并举加强普法教育宣传,组织举办财政法治工作培训班开展学法考法,充分利用全市“局长讲法”平台,宣传“四法三例”,拍摄制作财政普法微视频,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务信息,预决算公开覆盖面达100%。形成了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财政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二、加强制度建设,打好财政依法理财决策水平的“底色”。
开展制度废改立释。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及“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制度的“废、改、立、行”工作。对以前年度的170余项制度进行清理,以“两个维护、大事要事保障、内转外不转”三个机制为导向,分为“财政业务”“财政工作”两类制度,其中,财政业务制度涵盖“预算类”“管理类”“经济建设类”“会计类”“信息类”五类157个,财政工作制度涵盖“办公规章”“干部管理”“行政执法”三类19个。重塑内部控制体系。安排局机关20个科室、4个局属单位对照岗位职责,紧盯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机关运转等财政管理重点业务领域和主要工作环节,分析查找存在业务和廉政122个风险点,针对性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决策和业务工作都有案可查,做到业务留痕,责任可溯,切实把财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清理和完善内控两项措施,确保工作流程更加顺畅,运行更加规范,形成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制度管理体系。
三、依法财会监督,鼓足财政依法理财“长牙带电”的“底气”。
注重主动靠前监督。转变以往被动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科室联动,针对发现问题苗头将监督关口前移。采取市直各部门全面自查、财政部门复查的方式主动开展了两项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二是开展部门预算管理专项监督。注重监督实效。树牢“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推动财会监督取得显著成效,比如:在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市本级检查4个单位共发现问题77个,涉及金额达60937.74万元。注重问题整改。针对一些问题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的情况,实施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调度,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目前,涉农衔接资金政策落实问题共37个,已完成整改29个,涉农衔接资金绩效评价问题共48个,已完成整改47个。强监督促基层治理提升问题共155个,已完成整改151个。注重理财实效。今年以来,依法加强财源培育,提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成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产业发展194068万元,同比增长122.21%,就业支出15361万元,同比增长6.99%,涉农资金307310万元,同比增长29.11%,政法相关资金93015万元,同比增长占11.48 %,持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办公室 金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