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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预算切实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19-11-01 15:38:00

明确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编报要求和口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编报要与当年实际支出衔接,新建项目按照市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概算以及当年项目进度和工程款支付比例要求编报;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批复的工程预算、合同协议、工程预计进度和工程款累计支付比例并结合上年预算安排情况进行编报;完工项目根据履行决算评审、审计、竣工验收程序及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编报。

统一审核报批编列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对各部门编报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统筹财力予以安排。

严格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支出管理。市直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预算组织实施,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确保按时间、进度合理安排支出,原则上当年预算当年执行完毕,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自行调整建设内容、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同时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对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要认真审核,其中建安工程费严格按项目预算、按工程实际进度(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认可)确定资金支出计划,填制《工程进度款支出审批表》,按程序审核批准后拨付。国库支付中心根据经批准的《工程进度款支出审批表》和相关规定审核拨付资金。严禁提前预付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款。(预算科  郎赵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