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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财政四项举措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

发布时间:2019-08-07 10:10:00

一是进一步规范本级预算的执行。各预算单位目前尚未执行的预算事项,严格按预算、按资金用途、按工作实际进度、按相关制度规定审核拨付资金,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节支管理,既不忽视加快支出进度,又不片面强调支出,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已批复下达的部门预算,不得擅自调整用途变更执行。

二是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本级执行的预算事项,已按批准用途执行完毕(包括政府采购结余、财政投资评审结余等)或因故不再执行形成的结余资金,一律及时进行核减,不得另行动支。

三是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支出事项。下县转移支付支出属于按比例配套资金的,要认真审核上级和县级资金到位情况;属于按实际配套的,要按照资金管理要求,严格审核相关项目实际进展或完成情况。

四是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建安工程费严格按项目预算、按工程实际进度(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认可)确定资金支出计划,填制《工程进度款支出审批表》,国库支付中心根据经批准的《工程进度款支出审批表》和相关规定审核拨付资金。(预算科  安帆)